全国农村水电工作座谈会于4月21日在杭州召开。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要求,要深刻认识农村水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把改善民生作为农村水电工作的着力点,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完善法规,落实职能,努力实现农村水电新发展。
胡四一充分肯定了2009年我国农村水电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2009年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各级水利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水利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作为水利工作重要内容的农村水电平稳发展,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容量超过了年初确定的300万千瓦的目标,年末全国装机容量累计达到5512万千瓦。水能资源管理有新突破,安全监管有新举措,惠农工程建设有新进展,社会影响力有新提高,农村水电工作为民生水利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胡四一指出,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要深刻认识农村水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一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农村水电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强调要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水利部党组以民生水利为重点,把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作为着力做好的四项民生水利工作之一。二是节能减排要求农村水电更快发展。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通过开发农村水能资源,对老、旧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实施小水电代燃料,能够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在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分散分布式供电的发展使农村水电的地位更加突出。“就地发电、自求平衡”的供电,在经济上更加合算,在保障供电安全上更为合理,在运行机制上更能有效地避免大规模供电方式所带来的弊端。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分布式供电将有更多政策支持和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四是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为农村水电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把农村水电列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同时第一次提出了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胡四一强调,要准确把握农村水电工作的重点:一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农村水电工作的着力点。全面实施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解决170万户677万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积极谋划“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努力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全面推动农村水电新发展。二要把保护生态作为农村水电工作的重要使命。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把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恢复责任制。三要把安全监管作为农村水电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四部委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四要把农村水电管理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由水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水能资源管理是水资源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胡四一要求,要切实加强农村水电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农村水电工作摆在水利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要站在战略的高度,研究加强本地区农村水电工作的对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二是主动协调,加强合作。农村水电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主动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加强协作,形成促进农村水电发展的合力。要为农村水电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完善法规,强化基础。要建立农村水电管理法规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建立农村水能资源基础数据库和农村水电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水电技术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农村水电关键技术、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农村水电健康发展。
四是落实职能,健全机构。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赋予水利部的职能,积极争取落实本部门的职能,健全各级农村水电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管理体制。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部门分管水电的负责人、水电局(处、中心)长(主任)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8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