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整治河道违法行为 确保行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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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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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防指、水利(务)局以及厅直各有关单位,要以渭河、汉江、泾河、丹江等主要河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涉河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河道水事环境和生态环境,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从4月10日至5月31日,陕西省防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道管理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通知要求,各市防指及水利(务)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人员、装备和执法经费,确保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和成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查处取缔河道内违法采砂淘金等影响防汛安全的活动,彻底清除河道内违法堆放物料、建造房屋、修筑围堰、搭建桥梁、种植碍洪高杆作物等妨碍行洪的活动;严格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整顿建设项目秩序,坚决取缔违法建设项目;坚决取缔河道内违法设置排污口。通过河道管理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清除河道内各种违法乱采、乱建、乱堆、乱弃、乱种等 影响行洪安全的人为设障,关闭各种违法采砂、采石、淘金场点,整顿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秩序,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和长效机制,努力使河道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防汛安全。
在专项整治期间,省防总将成立由厅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开展情况、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和专项整治结果进行检查。各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县区的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和重点案件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