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我和水利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来青海,主要是就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调研,考察对口支援贵德县工作情况,与青海省共商加快青海水利改革发展大计,为青海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这几天,我们考察了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及灌区、农村供水工程、青海湖流域生态治理、南川河治理及防洪工程、小流域治理及水保生态修复等重点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看到了青海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感受到了青海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势头,体会到了大美青海的巨大魅力和发展潜力,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刚才,骆惠宁省长深刻分析了青海的水情,提出了破解工程性缺水难题、加强骨干工程建设、夯实青海水利发展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及调整引大济湟工程定位、优化青海水资源配置格局的战略构想,并强调要压缩其他专项、优先保障水利投入,针对青海省水利工程施工期短的问题,在中央水利专项投资下达前由省级财政垫资保障水利建设进度。邓本太副省长全面介绍了青海省基本省情、水利发展情况、“十二五”水利发展思路及今年重点工作、需要水利部重点支持的七个方面问题,讲的很好。周学文总规划师系统地回答了青海省关心的诸多水利问题,我都赞同。下面,我结合考察调研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青海水利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长江、黄河上游,是全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区,同时也是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保护我国生态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十一五”时期,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历史机遇,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努力克服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实现了青海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最明显、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实惠最多的新突破。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始终把水利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对水利的倾斜和支持力度。今年全省已落实各类水利投资25.9亿元,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落实省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1亿多元。特别是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引大济湟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和防汛抗旱一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工作,今年年初还专门赴水利部座谈,共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青海省水利改革发展大计,为青海水利改革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海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民生水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全省已建成水库153座,总库容达7.87亿立方米,供水能力达37亿立方米。引大济湟一期工程中黑泉水库已建成蓄水,湟水北干渠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引大济湟总干渠已开工建设。恰让水库建成蓄水,盘道水库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扎毛、下湾水库顺利开工。累计建成堤防687.7公里,全面启动西宁市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世行贷款项目。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项目公伯峡、李家峡水库灌溉工程开工建设。湟水流域、黄河谷地、海南、柴达木绿洲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加快。
二是民生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累计解决了286万农村人口、122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国家规划内17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并通过竣工验收。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同时,实施了15个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改善灌溉面积156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83万亩。全面完成贵南、称多、囊谦等10个农村电气化县和2座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建设,累计建成农村水电站196座,农村水电总装机达到48.9万千瓦。
三是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成效显著。夺取了玉树水利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战胜了格尔木地区及温泉水库洪灾险情,组织开展海北州、海南州和湟源县等地区的抗洪抢险和生产自救工作。玉树灾后重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去年10月全面完成了禅古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应急水源工程和沟道防洪工程等11项应急恢复重建项目,今年4月恢复施工以来,审查审批水利建设项目102项,已开工建设项目29个。
四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深入实施。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三江源一期保护项目顺利实施,水源涵养能力显著提高。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日趋加强,高原湿地生态状况逐步转好。黄土高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效益明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77平方公里,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75万平方公里。
五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西宁、格尔木市先后列入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启动了海西州水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5年的330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220立方米;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05年的0.35提高到0.40。
六是水利改革管理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基本落实。《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水功能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水利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水利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水利科技推广应用不断深入,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文测报系统等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青海水利发展取得的成绩,是青海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有关方面通力协作的结果,是青海各级水利部门奋发努力、广大水利工作者顽强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青海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青海省水利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
二、省情特殊,水情特别,青海水利改革发展任重道远
过去描述青海省情常讲四句话,即“面积大省、人口小省,资源富省、经济穷省”。去年4月8日,强卫书记在青海大学为高校学生代表作了题为《我眼中的青海》省情形势报告,深刻阐释了大美青海的省情特点,指出青海地域辽阔、山川壮丽,风俗淳朴、人民可爱,历史悠久、文化多元,地位重要、蓄势勃发,尤其是“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构成了当代青海人奋发向上的强大精神动力。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主要途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青海素有“千湖之地、江河之源”,“中华水塔”,“全球气候形成启动器”,“高原生物自然物种资源库”等美誉,水资源是青海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水利是青海“四个发展”的基础支撑。青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也对青海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加之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目前青海水利发展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柴达木盆地的格尔木河、巴音河、香日德河、察苏河等流域资源性缺水较为严重,是青海水资源供需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东部湟水流域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不完善,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沿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水利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亟待提高。
二是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青海地市州所在地城镇基本都是依河而建,易受到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防洪基础设施薄弱,防洪标准尚未达标。大部分县城和重点乡镇基本没有防洪设施,重点河段堤防建设急需加强。中小河流众多,汛期成灾率高,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三是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滞后。全省还有128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现有耕地灌溉率只有46%,且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草场基本没有灌溉设施。藏区农村无电缺电问题较为突出,玉树、果洛等地用电仍孤网运行,保证率低。
四是水生态水环境形势严峻。全省土壤侵蚀面积达35.4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达2.17亿亩,占全国沙漠化土地面积的23.6%。中度以上草场退化面积近1.1亿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0.1%。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造成众多湖泊面积缩小或干枯,部分河流污染超标,水质恶化。部分区域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逐步下降,生态环境问题呈恶化趋势。“三江源”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预防、治理、保护难度大、任务重。
五是水利工程管理亟需加强。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安全隐患多、工程效益衰减的问题十分突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符合省情、水情且权责明确、管理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建立。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快青海水利改革发展,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实现青海藏区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水利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推进青海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进青海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引大济湟、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重点水源建设、东部城市群综合供水网络四大骨干工程,实施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草原水利、农村小水电、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城镇防洪等七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绘就了青海水利改革发展的美好蓝图。近期省委、省政府还将专门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对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青海省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抓手,以基层水利能力建设为基础,统筹抓好骨干水利工程、民生水利工程、生态安全工程建设,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农牧区供水保障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土保持及水资源保护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水利行业能力支撑体系,加快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格局,为青海实现“四个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要着力构建农牧区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着力解决规划内剩余的99.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远期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牧民居住地的农牧民生活供水网络。全面推进湟水流域、黄河谷地、海南州和柴达木绿洲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日光节能温室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努力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与效益。根据东部干旱山区耕地的分布和水土条件,规划和建设水源工程,支持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及微灌等节水灌溉。加快推进湟中、互助、德令哈、同仁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大灌区灌溉渠系配套、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田间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牧区水利,积极推进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提高草原载畜能力,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现有农村水电水能利用效率。
二要着力构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推进湟水河、巴音河、格尔木河等9条纳入规划的300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主要支流和内陆河治理,完善重点城镇防洪体系,使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如期完成纳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白沈沟、恰卜恰等12条试点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加快实施纳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西纳川、药水河等60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完成温泉、黑石山、南门峡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抓紧实施4座小(1)型和6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加强县级行政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重点山洪沟治理。
三要着力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引大济湟工程北干一期工程、石头峡水利枢纽和调水总干渠工程,积极推进北干二期和西干渠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和发挥效益。大力实施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水资源保障工程,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哇沿水库,格尔木河、巴音河防洪工程,科学论证、适时实施盆地内跨区域调水工程,积极推进那棱格勒河、老虎口等大中型水库建设。结合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农牧业发展布局,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黄河沿岸地区,利用黄河上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水库,建设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积石峡水库灌溉工程,发展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四要着力构建水土保持及水资源保护体系。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继续加大东部农业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城镇周边区等重点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造林种草、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对湟水流域、黄河沿岸等坡耕地集中、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开展以坡耕地改造为主的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高标准梯田。加强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区等重要生态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的保护,合理控制水土资源开发,实施长江、黄河源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及预防保护工程,启动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继续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重要水源地涵养保护,加大水体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
五要着力构建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进一步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建立健全农牧民自用、自管机制。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牧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公益性职能,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六要着力构建水利行业能力支撑体系。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夯实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科技创新平台、水利规划标准体系等水利管理基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建设高素质的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完善大规模水利建设中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树立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
加快青海水利改革发展,是青海省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水利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水利部对青海省水利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十一五”期间,加大了对青海省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与青海省签订的水利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支持青海水利事业发展。
我相信,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厅和有关地方的精心组织下,在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下,青海水利改革发展一定能再上新的台阶、再谱新的篇章、再创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