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批准榆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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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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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日前获得陕西省政府批准。据了解,榆林是该省第二个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城市。
作为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的榆林市,水资源短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2.01亿立方米。为此,该市把节约用水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全面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特别是2006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后,该市坚持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统揽全局,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明晰水权,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水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全社会用水的科学化和高效化。
为了加快榆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陕西省政府日前批准了榆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要求榆林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规划》的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要健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用水制度,完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高效协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管理体制;要创新投入机制,加大节水投入,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水环境承载能力;要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使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省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