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评出2008年水利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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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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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陕西省水利厅了解到,该省2008年水利十件大事已经评选出炉。
一是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46.8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25.76亿元,落实省级资金12.53亿元,较去年实现稳定增长并创历年新高,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二是以引汉济渭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引汉济渭工程项目建议书顺利通过水利部审查,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渭南涧峪水库枢纽工程全部完成,“引红济石”调水工程引入双护盾掘进机,建设进度有力加快,神木采兔沟水库工程全面建成。榆林王圪堵水库工程通过国家正式立项批复,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延安南沟门水库、咸阳亭口水库项目建议书通过水利部审查,前期准备工程全面开工,骨干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实现了历史性重大突破。
三是解决了2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年落实资金8.7 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2600处,农村饮水安全检测中心12处,解决了2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50%,农村饮水条件和农民卫生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
四是探索建立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从2009年1月1日起,率先在全国正式施行《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省每年可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13.5亿元。这一举措受到水利部通报表彰并在全国能源资源富集省份推广。
五是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经过4年来的不懈努力,陕西省226个水管单位定性定编工作已经全部通过批复,其中117个定性为纯公益性单位,109个定性为准公益性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2573人。“两费”落实取得重大进展,全省落实公益性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4.12亿元。按照管养分离“三步走”思路,有13个单位实行了管养分离,56个单位实行内部管养分离。水管单位参加社会保障面达到91%。
六是西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通过水利部验收。榆林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顺利,宝鸡、延安两市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三批试点,咸阳、杨凌等8个省级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
七是全国首部城乡供水地方法规正式出台。条例首次将乡村供水列入立法范围,从立法角度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
八是陕甘泾河护堤工程水事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九是夺取了水利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阶段性胜利。
十是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连续第六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最佳厅局”,被省纠风办评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两大课题调研报告,分获陕西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在省直机关庆祝建国59周年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歌咏比赛中获得特等奖,在水利部迎奥运全民健身形象展示活动中取得一等奖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