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经常性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对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都有重要意义。
2 相关文件
2.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2014.5);
2.2《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6.12)
3 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应于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4 支部大会讨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之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是:
4.1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支委会要听取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并征求支部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的意见,形成记录。
4.2 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教育和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以及预备期时间等进行严格审查。
4.3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附表7-2)。
4.3.1 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情况。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3.2 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正的小组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
4.3.3 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意见。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4.4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4.4 转正前公示。党支部作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要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
4.5 报上级党委。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转正申请书、现实表现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开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 上报党总支审议
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材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6 上级党委审批
6.1 审查材料。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对党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的转正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教育和考察情况、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开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抓紧了解清楚或让党支部补报。
6.2 召开党委会审批。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主要审议预备党员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转正手续是否完备,以及转正相关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等。一次党委会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
6.3 作出批复。基层党委将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
6.4 支部谈话并宣布。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