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党支部工作流程
1.1 目的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党的十八大党章明确规定:“企业、科研院所,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同时党章对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也作出了高度概括:“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正因为支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经常性,支部建设也必须逐步形成一套规范的流程。
1.2 相关文件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1月14日通过)
1.3 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根据党章的规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经验,党支部的设置和支部委员会的产生,一般是按照党员人数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的机构和设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支部委员会。
1.4 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向上级党组织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1.5 党总支批准
党总支经了解所申请部门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部门的请示内容。
1.6 召开党员大会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1.7 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
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1.8 上报选举结果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1.9 上级党组织批复
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2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2.1 目的
依据《党章》规定结合院实际,院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2 相关文件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1月14日通过)
2.3 换届筹备工作流程
2.3.1 支部作出选举决定
提前1个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
2.3.2 向上级党组织书面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为: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2.3.3 起草本届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回顾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
2.3.4 进行选举宣传教育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从选举意义、要求,基本做法以及党员民主权利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
2.3.5 酝酿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确定方式为由支部委员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
2.3.6 向党总支汇报正式候选人名单,征得党总支同意。
2.3.7 向党员发出选举会议通知
确定时间、地点,要求党员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2.3.8 准备选票票箱和会场
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列出与应选人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
2.4 召开党员大会阶段工作流程
2.4.1 工作报告。可作为首项议程,也可提前报告。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报告后都要听取党员的意见,接收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2.4.2 选举
(1)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其中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支部有选举权的党员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报告出席人数
(3)宣布候选人名单
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工作实绩,提请会议讨论并答复有关询问。
(4)推选工作人员
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人员由支委会建议。
(5)分发选票、填写选票
(6)投票、票数统计
(7)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票数统计完后,监票人当众报告每个被选举人得票数,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一届支委会存档,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党总支许可后可销毁。
2.5 选举会后工作流程
2.5.1 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支部委员进行分工
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5.2 向党总支报告选举结果
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一并报请党总支审批和备案。
附件:表1换届选举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