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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资料归档规定
作者: 佚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8-23     浏览量:64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档案信息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院《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归档资料类别
  归档的资料分为党总支归档资料和党支部归档资料两部分。
3 归档内容
3.1 党总支归档资料(详见党建管理手册----党建质量记录汇总表)
3.1.1 党总支日常工作资料,主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活动预算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年度主要目标任务书;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大会、专题会议、党课等各种会议记录及签到表;党员缴费情况表及上报省局党委的缴费票据;发展党员相关资料;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介绍信、出具的党员函调证明材料;党员花名册、党员信息登记表等;
3.1.2 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党支部满意度调查表、党支部、党员年度绩效考核、党员年度民主测评等专项工作资料;
3.1.3 党建工作方面的表彰奖励决定和通报等奖励资料;
3.1.4 党员违纪处分决定、党员在民主评议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支部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资料等;
3.1.5 其他有归档价值的资料。
3.2 党支部归档资料(详见党建管理手册----党建质量记录汇总表)
3.2.1 党员发展过程资料,主要有党员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外调政审材料、支部大会讨论记录及谈话记录、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员转正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预备党员考察纪实登记表、支部大会讨论及谈话记录、预备党员转正报告、各阶段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等资料
3.2.2 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课等会议记录;支部学习、活动、培训会议记录;党员谈话记录;支部季度党费缴纳登记表;
3.2.3 党员表彰奖励决定和通报、处分处罚等资料
3.2.4 其他有归档价值的资料
4 归档职责
4.1 由行政部党务管理岗负责完成党总支部资料和各支部年度资料的归档工作。
4.2 各党支部资料由各支部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交党总支统一归档。
4.3 党总支部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实施意见,支部年度总结报告、开展的专项活动、表彰奖励等红头文件由文员岗统一归档。
5 归档时间
归档时间在下一年的4~5月份进行归档。
6 归档说明
6.1 资料归档按照院《科技、文书成果资料归档规定》程序进行,填写《文书成果资料归档责任人签字单》。
6.2 对需归档的上级党委批复文件,党务负责人应与上级党委进行沟通,及时收集。
6.3 党建归档资料只作为单位党建工作证据的留存,以备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6.4 党员发展相关材料为复印件,仅用于入党证据的留存,不得作为党员的人事档案入档。
6.5 党员发展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只涉及单位内部发展的党员资料,对于新进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党员资料不再进行归档,只做好党员信息和资料齐全性的查明和登记工作。
6.6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 文 书 卷 内 目 录(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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