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党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紧紧围绕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单位和谐,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确保“十三五”设计院各项奋斗目标顺利实现,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2 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2.1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2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2.3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院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3 公开内容
3.1 基本情况
3.1.1 党总支成员分工及职责;
3.1.2 党总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3.1.3 党总支全体党员信息;
3.1.4 党费收缴情况。
3.2 工作制度
党内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3.3 工作情况
3.3.1 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3.3.2 党代表推荐产生的条件、办法和结果;
3.3.3 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3.3.4 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条件、标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情况;
3.3.5 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3.3.6 干部选拔、使用、任免的情况;
3.3.7 后备干部的推荐情况;干部的考核奖惩情况。
3.4 党内决策情况
3.4.1 党总支的重大决策、决定;
3.4.2 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及职责;
3.4.3 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4.4 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3.4.5 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情况。
4 公开程序
4.1 确定内容。党支部讨论、酝酿产生党务公开的内容,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
4.2 实施公开。收集整理的资料,确定形式与时限,先党内、后党外进行公开。
4.3 意见反馈。设立电子信箱,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
5 公开形式
5.1 专题公开。在院网的“党员之窗”将党支部的组织机构,成员分工及一些日常性的工作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开。
5.2 会议公开。每次的党总支大会或院务扩大会向党员群众代表公开党务内容,通报党支部工作,同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通报党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5.3 文件公开。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和决策,以文件形式公开,对于一些临时性和常规性工作,以通知、通告的方式公开。
5.4 电子信箱公开。党员群众可随时将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发送到院网党支部书记信箱。
6 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全院党务公开工作,院党总支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织如下:
组长:总支书记
成员:总支委员及各支部书记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党务公开工作具体事宜,各党支部参照该制度执行。